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采取纸笔考试,所有课程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
六、考试成绩查询
七、专业与课程
(一)开考专业与课程安排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1年共计开考本、
专科层次专业22个(专科9个、本科13个),开考课程238门.
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
(二)专业与课程调整
根据新教考(2019)15号文件要求,汉语言(专、本科)专业自2021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2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现因2020年自学考试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汉语言专业课程考试安排与毕业证书办理时间顺延1年,即汉语言专业(专、本科)自2022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3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
八、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
(一)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须在专业计划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后方可申请。
(二)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的报名、实施及相关成绩发放等工作,由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具体事宜可与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咨询,联系电话:新疆大学自考办:0991-8582934
新疆农业大学自考办:0991一8763606
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0991-4363643
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0991一7843846
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0991一4333984
(三)疆外主考院校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相关工作,请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或教学点联系。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相关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联系电话:0991-5586055。
2.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相关工作由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负责,联系电话:0991-2655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