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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成人高考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政策

中公成人高考考前培训 更新时间:2022年6月28日

青海成人高考免试入学政策

第六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

(一)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证明,省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后,可免试入学。

(二)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后,可免试入学。

(三)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以申请免试就读青海省成人高考专升本。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包含“大学生志愿服务青南计划”和“基层社会管理服务青年志愿者专项行动”。

(四)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凭身份证、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及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可申请免试就读青海省成人高校专升本。

青海成人高考加分政策

第六十一条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省招办审核后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第六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省招办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一)获得地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二)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三)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四)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五)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六)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七)少数民族考生;

(八)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当次招生考试下一年度3月1日前)。

第六十三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省招办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第六十四条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只取其中加分幅度最大的一项,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第六十五条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在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及复印件。

政策来源: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青海省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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