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南京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课程免修免考的管理,规范办理学员免修免考审查工作,促进成人高等教育与其他高等教育形式的沟通和衔接,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办理课程免修免考的原则
1. 申请课程免修免考的学生必须是我院招生正式录取的在籍学生。
2.申请的免修免考课程必须是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程,作为免修免考替代的课程,其专业层次、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学时)应不低于现修专业被替代课程的专业层次、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学时);
3.分学期开设的课程,需在每个学期结束前分别提交课程的免修免考申请。
4.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验见习,课程设计、社会调查、毕业设计(论文、作业)等集中实践环节不得免修免考;
5. 每学期免修免考课程总学时数不得超过该学期总学时数的三分之一,在校期间免修免考课程总学时数不得超过本专业总学时数的五分之一。
6.免修免考成绩按70分计。
二、课程免修免考条件
1. 参加江苏省自学考试取得某门课程的单科结业证书。
2. 在国家承认其办学资格的各类高等学校,已修过且成绩合格的课程,凭原学校开具的成绩证明材料,可免修免考相应课程。
3. 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四、六级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凭成绩单及专科毕业证书(需学校名称一致)可免修免考“英语”课程,若申请学位,外语条件按照学位授予条例执行;已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合格证书者,证书在教育部考试中心官网可查,可免修免考“英语”课程。
三.办理免修免考的程序
1. 拟申请免修免考的学生(新生除外)填写“免修免考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并打印,于学期结束前交班主任处办理下一学期的有关课程的免修免考手续。新生的免修免考手续在报到注册后的两周内办理。
2. 提交“申请表”时,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和成绩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班主任汇总初审。
3. 初审通过后,由学生办公室在《免修免考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后,按班级汇总报教务办公室审核批准。
4. 学生未接到批准免修免考通知前,须照常参与日常的教学活动。
四、纪律要求
在办理课程免修免考过程中,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者,一经查证,即取消免修免考资格,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2021上半年全国自考本科备考推荐 | |||
备考资料 | 测试分数 | 备考技巧 | 准考证打印入口 |
---|---|---|---|
领取白皮书 | 模考进行中 | 考前集训 | 考前一周开始打印|进入口 |
原标题:南京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免修免考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http://sce.njmu.edu.cn/2019/1124/c12168a158219/page.htm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